截至2018年10月底,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收回贷款、归还原资金渠道、统筹盘活、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2955.58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944项,问责处理3299人次。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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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报告了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胡泽君表示,截至2018年10月底,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收回贷款、归还原资金渠道、统筹盘活、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2955.58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944项,问责处理3299人次。
胡泽君指出,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方面,对一些地区违规举债或提供担保问题,3个地区通过财政资金偿还或项目市场化运作等纠正14.32亿元。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闲置问题,8个地区已拨付15.95亿元,其他地区正加快项目建设。
胡泽君表示,对一些地方落实债务管理要求不到位问题,4个地区通过调整融资模式、补充增信措施、更换融资产品等完善后续融资方式,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接续,其他地区正与债权人协商解决;5个地区已完成政府融资担保情况摸排,其他地区正在推进统计摸排工作。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健全政府债务台账制度,做好债务统计监测和报告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
对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调研报告指出,虽然各地方对政府债务风险更加重视,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违规举债问题明显减少,但也有部分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寄希望中央放松监管政策或者“财政兜底”,在化解债务风险过程中有“等”“靠”思想,化解风险不够积极主动。政府隐性债务问题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存在,但相关地区主动进行处理和问责的积极性不高,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问责落实不到位。
此外,胡泽君还表示,涉及较复杂外部环境,需结合实际审慎处理。有的问题是长期形成的,有的问题依存的政策法规有所调整,有的对应的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整改时不宜 “一刀切”,需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相机抉择。如对少缴或欠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问题,有关地方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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