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广州市住建委:“330”新政前出让土地 商服类物业可卖个人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2-19 19:39

    每经编辑 刘小英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19日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解读,《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穗建房产〔2018〕2430号)执行内容如下:2017年3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发布之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无人申请 深圳尖岗山“豪宅地”流拍

    下一篇

    东方园林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