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公告称,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江苏恒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国家药监局要求,待企业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并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此,恒康医疗董秘曹维表示,上市公司恒康医疗与江苏恒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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