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指出,当前,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尚处于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充电基础设施依然面临着建设落地难、运营效率低等问题,仍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短板之一,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亟待提升。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实习编辑 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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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指出,当前,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尚处于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充电基础设施依然面临着建设落地难、运营效率低等问题,仍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短板之一,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亟待提升。
对此,《行动计划》提出工作目标为:力争用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高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显著增强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快速升级充电运营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
为加强居民区充电设施接入服务,《行动计划》要求,新建居民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用电容量。全面摸排现有居民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及供电现状,研究探索公共电网对物业管理停车位直接供电模式,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智能化有序充电。
针对老旧居民区电力容量不够等问题,《行动计划》明确,引导电动汽车低谷充电,挖掘现有电网设备利用潜力,千方百计满足“一车一桩”接电需求。
对于目前存在的项目建设用地、电力接入、配建预留、燃油车占位、运营盈利难等共性问题,《行动计划》提出,加大相关部门间统筹协调力度,从而系统解决上述问题。且鼓励地方充分发挥“十三五”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作用,促进整车行业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行业合作,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为私人用户提供建桩充电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计划》提出,引导地方财政补贴从补购置转向补运营,逐渐将地方财政购置补贴转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支持采用“互联网+”等方式,加强对享受补贴充电设施的事中事后考核监管,确保相关充电设施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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