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外公布。其中,“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的规定引发广泛关注。截至目前,至少有福建、广西、宁夏等在内的10余省份出台了相关政策。此外,多地也在试水长期护理险制度,为失能老人及其家庭减轻负担。
其中,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而此次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则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这其中,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