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通报,湖北省荆门市存在推卸磷化工污染问题整改责任,顶风违规审批新的项目等情况;该市磷石膏渣场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经督察组现场采样检测,有企业的渣场相邻池塘水体pH值为3.66,已呈强酸性。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旭
12月5日,中央环保督察通报湖北荆门市磷化工企业敷衍整改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现象。
2018年11月11~1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荆门市开展下沉督察,发现该市推卸磷化工污染问题整改责任,顶风违规审批新的项目;磷石膏渣场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据了解,2017年4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向湖北省反馈指出:磷化工无序发展加重长江总磷污染,一些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偷排、超标排放,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防洪、防渗设施不完善等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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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通报指出,2017年以来,荆门市党委、政府从未研究部署过磷化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以磷化工企业主要集中在下辖的钟祥市为由,将整改责任直接下压至县级政府,再无督办跟进,直至2018年9月“回头看”进驻前夕,才以荆门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名义印发《荆门市磷化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钟祥市在推进磷化工相关整治工作上等待观望,直至2018年7月督察反馈一年多后,才制定发布相关方案,启动整改工作。尽管整改工作严重滞后,2017年12月,荆门市及下属县(市)政府却层层上报,声称整改任务已经完成。
与此同时,荆门市磷石膏渣场整改敷衍应对,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全市14个渣场有11个不同程度存在防渗、截洪和防扬散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其中,荆门市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磷石膏渣场污染问题,2016年钟祥市环保局就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但直至本次督察时仍未完成整改,污染十分严重,现场触目惊心。
此外,京襄化工磷石膏渣场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渗滤液和磷石膏直接进入下游农田;科海化工渣场长期管理不到位,周边2017年、2018年地下水监测总磷浓度分别为17.6 mg/L、16.8mg/L,是对照井背景值的400多倍;辰澳科技磷石膏渣场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经督察组现场采样检测,相邻池塘水体pH值为3.66,已呈强酸性,总磷浓度高达172mg/L。
督察强调,从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看,荆门市磷石膏渣场周边地下水和地表坑塘总磷普遍超标,氟化物和氨氮也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情况,而这些渣场均分布在汉江荆门段及其主要支流浰河沿岸,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近年来,磷已成汉江干流的主要污染因子,且总磷浓度仍呈逐年上升趋势。
针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督察认为,荆门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责任一下了之、一推了之,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不检查、不督促,对督察整改销号把关不严,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钟祥市党委、政府对推进督察整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坚决,等待观望、敷衍应对,直至2018年7月之后才真正启动磷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导致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环境污染十分突出。
同时,荆门市发改、环保等部门顶风而上,违背湖北省有关产业政策和整改方案要求,在未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的情况下,违规审批磷铵项目,存在乱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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