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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复牌新规显效 A股“钉子户”数量明显下降

    中国证券报 2018-11-21 07:58

    据数据,截至目前,A股市场有41家上市公司停牌,其中停牌天数超过100天的上市公司有14家,而在2017年底,停牌天数超过100天的上市公司尚多达33家。2018年以来,A股长期停牌“钉子户”数量已大为减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20日,深交所公告,决定银亿股份自2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价开盘跌停。这是史上“最严停复牌新规”后,首个被强制复牌的深市上市公司。新规威力渐显,沙钢股份、经纬纺机、世纪华通、希努尔等“停牌钉子户”陆续宣布复牌。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停复牌制度是整个交易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银亿股份的强制复牌,表明停复牌新制度进入了实质施行阶段,交易所交易规则更趋完善,有助于维护市场的交易秩序,提高交易的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

    新规后首单强制复牌

    此前,深交所曾多次督促银亿股份复牌。深交所9月4日向公司发出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于9月7日前就相关问题进行答复,公司未能及时答复。9月13日及10月17日,深交所就此分别向公司发出关注函及监管函,督促公司及时回复问询函件并申请股票复牌。自8月23日算起,银亿股份停牌时间接近3个月。

    银亿股份证券部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说:“19日晚间公司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后,之所以没有申请复牌,是因为集团股东层面正在找战略投资人,目前进展正在关键时刻,希望多停牌几天。我们也一直在跟交易所沟通,现在复牌了,该推进的公司还是要推进。”

    11月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要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明确提出,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

    此外,深交所也加强了对公司停牌的监管。11月19日晚间,旋极信息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董事会说明自5月30日起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缓慢的原因,以及旋极信息是否存在利用重组停牌配合控股股东规避平仓风险的情况。

    停牌公司数量骤减

    “最严停复牌新规”发布后,多家“停牌钉子户”纷纷复牌。11月15日晚间,已连续停牌长达526个交易日的沙钢股份公告次日复牌。还有世纪华通、海南橡胶等9家停牌百天的公司已经复牌。

    齐翔腾达11月14日公告称,为避免公司股票长期停牌,保护广大投资者及股东利益,将于14日复牌,公司此前已经停牌148天。公司表示,将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在股票复牌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据数据,截至目前,A股市场有41家上市公司停牌,其中停牌天数超过100天的上市公司有14家,而在2017年底,停牌天数超过100天的上市公司尚多达33家。2018年以来,A股长期停牌“钉子户”数量已大为减少。

    此外,还出现了国际实业、广晟有色等公司宣布在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不停牌。国际实业11月13日公告称,公司近日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意见》中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将与交易相关方积极磋商达成一致意向后,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停牌钉子户”长期停牌的理由,无一不和“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系。付立春分析,并购重组时间比较长,参与方比较多,伴随着非常多的不确定性,但并不一定要长期停牌。A股交易活跃,换手率也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停牌,对交易秩序的干扰还是比较大的。而且重大重组停牌期间,通过公告对外披露的信息非常少,一些捕风捉影的消息反倒容易干扰股市。

    过往的案例显示,很多上市公司在遭遇重大利空、实控人面临股权质押危机、股权争夺战时一停了之,重大重组停牌成为很多上市公司的“挡箭牌”。

    停牌“钉子户”面临抉择

    新亿股份的强制复牌,使目前A股14家停牌天数超过100天“钉子户”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目前A股停牌时间最长的是*ST新亿。自2015年12月7日,*ST新亿因重整事项停牌,累计停牌交易日已达722天,堪称最牛“停牌钉子户”。

    *ST新亿在今年半年报中称,“公司尚未复牌,拟遴选优质资产进行并购,或适时注入关联方或第三方的现代农业、大消费、物联网或矿产等各类型优质资产,此事项尚在商务谈判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另一“钉子户”深深房A则在11月13日晚表示仍需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之前深深房A也已经停牌530个交易日了。深深房A证券部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重组方案还在和监管部门沟通,由于重组方案规模比较大,涉及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拟购买标的资产系行业龙头类资产,目前暂时还复不了牌。

    付立春认为,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很多上市公司停复牌比较任性,有损整个市场交易秩序和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必须要从制度的设计、规则的制定、实施、监管形成一个体系。

    “至于这些长期停牌的公司,我觉得现在制度执行也越来越有力。如果还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配套的惩罚措施也要相应到位。企业也应该有相应的意识,根据停复牌新规制定自己并购重组、停复牌的规划,要有对市场、对投资者更加负责的态度。对投资者而言,对于重组等重大事项应更加谨慎对待,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付立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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