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了“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
每经记者 张寿林 每经编辑 陈星
11月9日,人民银行公布,根据《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15〕22号)、《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第2号)等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了“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通公司)提交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
记者注意到,连通公司是美国运通公司在我境内发起设立的合资公司,并作为市场主体申请筹备银行卡清算机构、运营美国运通品牌。
这也是今年3月人民银行明确外资和内资支付机构须遵守相同规定,实现统一的准入标准与监管要求以来,首家筹备申请获通过的外商投资银行卡清算机构。
今年3月19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明确外资和内资支付机构须遵守相同规定,实现统一的准入标准与监管要求。
《7号公告》规定,境外机构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体的境内交易和跨境交易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人民银行表示,批准连通公司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是贯彻稳步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政策要求的又一具体成果,是我国银行卡市场开放的重要一步。开放银行卡市场有利于为产业各方提供多元化和差异化的服务,培育公平竞争环境,构建合理稳健的产业结构,提升我国银行卡市场服务水平。
按照相关规定,连通公司需在一年筹备期内完成筹备工作后,依法定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业。
目前,中国支付服务市场是全球最开放的市场之一,民营和外资的参与程度都较高。央行相关负责人曾指出,开放银行卡清算市场有利于通过市场竞争来提升我国银行卡清算服务水平,促进产业持续、稳健发展,提升消费者便利,加快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创新转型。
这让人想到在今年4月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上,我国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发布。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指出,此前宣布的各项开放措施均在顺利推进,包括放开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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