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9日表示,证监会修订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后的监管问答,一是明确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要求。通过配股等非公开发行方式可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的不得超过募集资金的30%;二对再融资的时间间隔限制作出调整,前次募资基本使用完毕的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不受18个月融资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上一篇
证监会发言人:今晚正常发布IPO批文
下一篇
证监会:对4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每经热评 | 再融资规则重塑放大可转债优势,重点应防范大股东套利
成本抬升需求托底 第十轮提价激活煤炭股
此前认购遇冷,距上市仅三天时主动叫停,“降价”后重新招股但仍开盘即破发,同仁堂医养董事长饶祖海:推动中医药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