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看,我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村庄“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依然比较突出,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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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总体要求、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出部署。
《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三年攻坚,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量大面广、基础薄弱,是一项长期任务。三年攻坚战聚焦重点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优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位业内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农村因为人口分散、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等原因,一直是治理的难点,也是需要加强治理的薄弱环节。
有关负责人称,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看,我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村庄“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依然比较突出,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对此,《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提出这个目标是出于什么考虑?上述负责人指出,农村饮水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获得感,当前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滞后,迫切需要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是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作出了专门部署。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是落实国家已有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我国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比例达63%左右,大量的农业用水一方面挤占生态用水,另一方面农田退水对水体造成污染,有必要减少农业用水总量。
同时,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一些水体水质超标主要是由农业面源带来的氮磷污染造成的,为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与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紧密挂钩,《行动计划》对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的水质改善提出要求。根据国家已有的部署和要求,《行动计划》对提升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明确了要求。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环境监测、执法工作滞后,农村环保机构和人员力量薄弱,农民群众参与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亟待增强,迫切需要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参与度。
《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各地要根据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为指导各地科学确定目标任务,《行动计划》明确了分区域的目标要求:例如,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将农业污染防治摆在突出位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为37.8%,农药利用率为38.8%,化肥农药零增长提前三年实现。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有序推进,以农村能源和有机肥为主要方向的资源化利用产业日益壮大,秸秆农用为主、多元发展的利用格局基本形成,农膜回收体系和制约化能力不断加强。
针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下一步工作,两部门介绍,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着力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控;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着力推进水产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深入推进秸秆、农膜资源化。
在推进水产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方面,着重提出推进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逐步实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全面禁捕,在通江湖泊和其他重要水域实行限额捕捞制度,修复沿江近海渔业生态环境。
同时,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两部门指出,组织各地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培育一批示范县、示范村,集中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会同有关部委召开专题或重点地区工作推进现场会,强化工作部署,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此外,对各省(区、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评估,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激励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县予以奖励。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交流,鼓励引导科研单位和企业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相关的技术难点和适用产品进行研发攻关。
上述专家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是新农村发展的关键内容之一,但是,目前治理仍在探索之中,需要有一批突出的地方经验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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