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部日前通过《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慈善组织不得进行“直接买卖股票;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人身保险产品;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等8类投资活动。《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部网站)
上一篇
中国石化:大力发展地热 让民心更暖天更蓝
下一篇
又一外资私募“出手” 元盛连发两只境内私募基金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大搞家族式腐败,家里保姆买房他都找商人掏钱!湖北省委原书记蒋超良受贿7.46亿余元,一审被判死缓!被查后忏悔:愧对党中央、湖北人民
券商交易系统接入新规今起实施,划定多项禁止性红线:私募接入交易系统迎严监管,券商需按季度报送相关情况
美联储主席“放鹰”,黄金大跌3%;伊朗最高领袖、总统发声;房地产新政发布:个人房贷最长可贷40年;长鑫科技半年净赚776亿元丨每经早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