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诉被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上海金融法院8月20日正式揭牌成立后受理的第1起案件,也是该院首起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东方证券起诉称,其与被告北京弘高中太于2016年4月起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若干补充协议,约定被告质押“弘高创意”股票合计28,961,432股,从原告处融资1.1亿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发出通知,要求其履行相应合同义务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融资款,支付本金违约金、利息违约金、延期利息及律师费等共计1.2亿余元,并对质押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自8月20日至10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案件1100件,诉讼总标的额为147.95亿元。(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