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上证综指下跌近23%,券商板块下跌则近35%。不过与此同时,券商板块估值处于历史底位区间,今年来包括东吴证券在内的8家券商均有大股东增持的相关动作。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何剑岭
图片来源:摄图网
今日晚间,东吴证券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国发集团通知,国发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约1218.3万股,增持金额7619.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今年以来,上证综指连续震荡下行,作为资本市场“晴雨表”的券商板块也难逃下跌命运。今年年初以来,上证综指下跌近23%,券商板块下跌则近35%。不过与此同时,券商板块估值处于历史底位区间,今年来包括东吴证券在内的8家券商均有大股东增持的相关动作。
今日晚间,东吴证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了解到,东吴证券于今年7月28日发布《东吴证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发集团)自7月26日起拟在未来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持的目的是基于对东吴证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图片来源:东吴证券公告
今日公告显示,截至10月16日,国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约1218.3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41%,增持总金额7619.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在本次增持前,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东吴证券股票约8.11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04%。在本次增持后,上述合计持股约8.23亿股,占东吴证券总股本的比例为27.44%。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虽然说,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价格视市场情况而定,但是可以通过每次增持大致推算出来。
东吴证券年内日K线图
国发集团增持期间,东吴证券共发了三份增持及进展公告:
首次是7月26日,国发集团增持了178.3万股,增持金额1199.40万元,平均价格为6.727元;
第二次是9月27日东吴证券公告称,截至9月27日,国发集团增持了约773.92万股,增持金额达5041.12万元。根据推算,7月27日至9月27日,国发集团增持了595.62万股,增持金额达3841.72万元,平均价格为6.45元。
第三次就是本次,根据推算,9月28日至10月16日,国发集团增持了444.37万股,增持金额2578.36万元,平均价格为5.80元。今日东吴证券报收5.13元。
实际上,除了东吴证券外,今年以来随着A股市场不断震荡走低,还有包括太平洋证券、国元证券等5家券商的大股东发布了增持计划,1家券商延续了往年增持计划,1家券商发布延迟履行增持计划的承诺,合计有8家券商在年内发布了有关大股东增持的公告。
据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统计,2018年以来,山西证券、华泰证券、太平洋、西部证券、东吴证券、国元证券均发布了大股东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估算最高合计近20亿元。其中太平洋、西部证券和华泰证券估算增持金额最高,分别达到7.4亿元、5.27亿元和3.83亿元。
比如,太平洋证券7月9日公告称,第一大股东嘉裕投资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增持价格不高于3.50元/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总股本的1%,不高于总股本的5%。截至10月10日,嘉裕投资以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太平洋232.17万元,占总司股本的0.0341%。
另外,国海证券5月21日称,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了解到,2017年1月18日,广西投资集团向国海证券出具了增持股份计划,拟自2017年1月20日起的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增持国海证券股份。2017年5月19日,广西投资集团向国海证券出具了进一步增持股份的计划,实施期限为自2017年5月19日起的12个月内。据统计,2017年1月20日至2018年5月19日期间,广西投资集团增持了国海证券9499.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
还有,去年长江证券公告称,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拟自2017年5月23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3000万股,但由于新理益集团2018年4月11日因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5万股,因此自4月12日至10月11日为新理益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短线交易禁止期,因此新理益集团提出延长原增持承诺期限。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近期券商大股东频繁增持,一方面是出于维护股价稳定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也是相信公司当前被低估而抄底。Wind数据显示,今年年初以来,上证综指下跌近23%,券商板块下跌则近35%。招商证券非银分析师郑积沙称,要强调券商股左侧思维,当前板块估值仅1.12倍PB,处于历史最底部。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