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8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41.1%-123.4%,征收期限为5年。(商务部)
上一篇
科技股走势低迷 创业板指续创4年半新低
下一篇
大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股份 新智认知早盘跌5.39%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事涉减持,两大龙头同日披露:301358遭宁德时代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中国巨石第二大股东减持2833万股
6毫升2200元,专家怒斥:救命的材料拿去做医美!“尸皮针”乱象调查:未获国内审批,有机构借社交平台暗中引流去韩国注射
人民币汇率,升破6.7!还会继续走强吗?专家最新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