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防止疫情传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比利时、日本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比利时、日本的猪、野猪及其产品要加强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海关发布)
上一篇
预计1.3万亿!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潜力"有多大?
下一篇
【盘中动态】“双11”临近 快递概念股异动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ETF今日收评 | 煤炭、红利价值等ETF涨超2%,生物医药ETF跌超5%
美股存储芯片重挫,闪迪跌超10%,美光、SK海力士跌超6%;中概股普跌,小鹏跌超6%;黄金上涨,原油下跌 | 美股开盘
公募FOF业绩回调,有基金上周逆势涨超10%,黄金成调仓“避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