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罚款最高仅万元 个别地方巡查组一走违规生产立马复工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9-29 17:12

    生态环境部有关人士表示,《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于1994年,受当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偏轻,最少罚款100元,最多罚款10000元,不能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违法成本太低。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旭    

    9月29日,环境部召开月度新闻发布会,继本周因7个自然保护区遭遇破坏等问题环境部约谈了8个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之后,本次发布会再介绍了对一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情况。

    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介绍,初步统计,2018年以来,各地共调查处理了14000多个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关停取缔违法企业1800多家,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设施1900多万平方米,追责问责900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150多人。

    对于地方屡屡出现生态破坏问题,崔书红认为,最主要的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识不深入,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守法意识淡薄,知法违法。“这次巡查就发现了这样的问题,巡查组到现场,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停止了,等巡查组杀回马枪的时候生产仍然热火朝天。”崔书红批一些地方弄虚作假、敷衍整改、表面整改。

    此外,法律制度不健全,处罚偏轻。制定于1994年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最少罚款100元,最多罚款10000元,不能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违法成本太低。

    多位业内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生态保护方面,地方政府存在失职问题的根源还是盲目追求经济发展,没有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须加强地方政府的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年自然保护区违法追责900人

    近期,生态环境部联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和中国科学院派出12个联合巡查组,对31个省(区、市)组织的“绿盾2018”专项行动开展了巡查。目前,巡查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发现、处理了一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

    崔书红介绍,“绿盾”专项行动是我国建立自然保护区以来,首次检查范围最广、查处问题最多、整改力度最大、责任追究最严的一次行动,有效震慑了破坏自然生态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生态保护责任意识。

    崔书红表示,初步统计,2018年以来,各地共调查处理了14000多个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关停取缔违法企业1800多家,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设施1900多万平方米,追责问责900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150多人。

    本周,环境部对辽宁辽河口(吉林珲春东北虎、江苏镇江长江豚类、安徽扬子鳄、重庆缙云山、云南拉市海、云南西双版纳)等7处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进行了公开约谈。这是环境部首次就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约谈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近年来,我国生态保护的力度明显加大,但相关问题也较多,反映出我国生态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

    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主任王桥介绍,在京津冀地区,存在着水资源量短缺严重制约区域生态安全、河流断流和湿地萎缩依旧突出的问题。调查评估结果表明,京津冀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9。自2000年以来,除个别年份(2012年)因水资源总量较为丰沛外,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均超过100%,远超国际通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界限。全年存在断流现象的河流比例约为70%。永定河、潮白河等主要河渠存在全年断流现象。京津冀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汛期均有干涸河道分布,保定、张家口等地干涸河道长度均超过300公里。白洋淀、七里海等湿地萎缩,长期依靠生态补水维持。

    环境部批一些地方政府知法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2017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文中指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虽然有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根子上还是甘肃省及有关市县思想认识有偏差,不作为、不担当、不碰硬,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没有真正抓好落实。

    崔书红介绍,严肃查处祁连山严重生态破坏问题后,仍然发现一些自然保护地存在突出问题,最主要的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识不深入,重视程度不够,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果断不坚决不彻底。其次是有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守法意识淡薄,知法违法,有的依然为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开“绿灯”;有的缺乏担当,麻木冷漠,不敢较真碰硬,甚至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整改、表面整改。

    “这次巡查就发现了这样的问题,巡查组到现场,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停止了,等巡查组杀回马枪的时候生产仍然热火朝天。”崔书红说。

    同时,崔书红认为,法律制度不健全,处罚偏轻,违法成本低。《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于1994年,是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非常重要的法规、制度和保障。受当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偏轻,最少罚款100元,最多罚款10000元,不能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违法成本太低。还有部分保护区历史欠账较多,保护和开发的矛盾突出,长期积累的问题一时难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的整治需要时间,所以现在给人感觉有些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现象还比较突出。

    马军认为,很多生态问题层出不穷难以根治,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违法成本太低,惩处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把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放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这样破坏生态的情况就能得到很好的遏制。

    崔书红说:“接下来我们将对‘绿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再梳理,拉条挂账,建立清单,根据这些问题的性质责成地方开展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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