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从发改委获悉,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为确保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客观公正、科学规范,2017年度评价指标分为信用行为指标、业务能力指标、专家及机构评价指标三个板块,部分评分内容在以往年度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案由中央结算公司和交易商协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发布。(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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