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过去地方政府就“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收入分配给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将被纠正,今后将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征收累进税,最高税率达35%,基金过去的税收或将按新标准追缴。
每经记者 李蕾 每经编辑 肖芮冬
今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朋友圈被创投基金税率的相关消息刷屏了,核心思想是这么一条:过去地方政府就“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收入分配给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将被纠正,今后将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征收累进税,最高税率达35%,基金过去的税收或将按新标准追缴。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消息迅速在创投圈引起热议,不少平时醉心业务、几乎不更新朋友圈的投资人也纷纷转发评论,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考虑到不是所有人都了解创投基金目前的税收政策,记者先给大家做个科普。
目前,国内的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为公司制、契约制和有限合伙制三类,税负也不尽相同。以有限合伙制为例,原则上基金本身不征所得税,利息征收增值税;而在投资者层面,机构投资者按生产经营所得征25%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股权转让收益缴纳5%~35的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缴纳20%个人所得税。从这个角度来说,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由合伙人“先分后税”,基本实现税收中性。由于较好地解决了管理人和投资者的角色分配,分配方式灵活,易于募集资金和返还本金,成为最为广泛使用的模式。
因为基金的收入分配金额一般较大,实际税率基本上是顶格的35%,对于创投基金来说无疑是较大的负担。正因如此,在过去几年间,为了促进创投行业的发展,部分地方政府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将税率降为20%。而这一次,这种“优惠税率”将被纠正。
一位创投机构财务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道,“有限合伙企业里存在很多个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也是分类的。过去是把从基金分回去的算作分红,按20%的税率征收,但其实是不规范的。实际上如果有个人合伙人,基金退出的投资收益分回来,再从基金分到个人的话,还是应该按照个体工商户5%~35%的累进税率来计算。”
她同时表示,如果有盈利在基金账上、可以分,即便并没有实际向LP分配,也要先把所得税交了,“按应分,不是按实际分”。
那这个改变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
上述创投机构财务人士透露,其实从去年开始就已经有类似情况发生。“去年我们有一只基金账面上有盈利,已经穿透到公司,交了这部分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按35%税率缴纳并非新政。
有投资机构人士告诉记者,“只是个窗口指导意见,没有明确要出的政策。”也有知情人士表示,该指导意见还在征求意见,落地时间尚未确定。
身处一线的创投机构都有哪些反馈?记者也就此询问了多家机构。
机构A:税法没变过一直是35%,我们都按照这个来的,少数可能跟地方有协议按照20%。
机构B:坦白说,行业里目前应该都不是按35%交的。(提升税率)肯定有影响,但具体影响有多大要看每一只基金的情况。我们还在积极和监管机构沟通、争取优惠。
机构C:还是看怎么落地执行吧,主要是看当地税务是按个人所得认定还是个体工商认定。
机构D:好像没有正式实行。确实是有这么个事,但没听说要补税。
机构E:还没收到通知,保持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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