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300074.SZ)上半年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且由于原控股股东与现控股股东智汇科技的股权转让纠纷,目前智汇科技持有的8268.65万股华平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每经记者 吴凡 每经实习编辑 徐斐
8月28日晚间,华平股份(300074.SZ)披露了2018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华平股份的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上半年更是亏损了2008.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91.12%。
除了业绩下滑外,当前公司的控制权亦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由于华平股份原控股股东与现控股股东智汇科技的股权转让纠纷,目前智汇科技持有的8268.65万股华平股份被司法冻结。
而华平股份28日公告称,此前由智汇科技提名的董事吕文辉、雷秀贤突然不承认华平股份的实控人为叶顺彭、姚莉红、刘海东三人,并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2018年半年报审议议案表示反对。
公开资料显示,华平股份的主要业务是以视音频通讯产品和图像智能化集成应用的研发设计为核心,为用户提供视频会议、应急指挥、智慧城市、在线教育、视频呼叫中心等可视化应用解决方案。
在2018年上半年,公司的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4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负2008.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约负2216.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2.52%。
对于上述业绩下滑的原因,公司称主要是智慧城市、应急指挥、视频会议业务收入、毛利率下降。
记者注意到,上述公司所提及的智慧城市业务、应急指挥业务以及视频会议业务,这三块业务在报告期内实现的营收约占公司总营收的93%,不过前述业务在报告期内实现的营收以及毛利率均较上年同期出现了下滑。
而在华平股份看来,影响公司业绩变化的主要因素,则是政府财政收紧及间接导致的业务收入下降。华平股份称,在宏观去杠杆的大形势下,报告期内政府财政收紧,大型智慧城市、应急指挥、视频会议项目的采购程序更加复杂、采购周期拉长,项目落地速度较以往更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实际上在半年报给出的风险提示中,华平股份坦言,由于智慧城市及平安城市的项目主要采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社会筹集”建设模式,一般周期长、投资大、涉及面广,项目的风险类别也很复杂,因此该类项目在建造、交付等过程都存在一定风险,且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据华平股份2018半年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2.71亿元,同比增加1.2%;存货为2.11亿元,同比上年增加3.64%,公司称主要是因为智慧城市业务备货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对半年报的审议时,遭到了公司董事吕文辉、雷秀贤的反对。前述二人表示,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而他们给出的其中一条理由,则是华平股份2018年半年报将叶顺彭、姚莉红和刘海东披露为华平股份的实控人不符合华平股份的实际情况。
叶顺彭、姚莉红和刘海东是谁?记者了解到,2017年12月,刘晓丹、刘海兰、刘焱(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与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方将合计持有的公司7337.1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2%)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智汇科技。
上述交易完成后,加上其此前已持有的华平股份股权以及获得了部分股东的表决权,智汇科技成为了华平股份的控股股东,智汇科技的实控人叶顺彭、姚莉红和刘海东亦成为华平股份的实控人。
2018年4~5月,智汇科技先后提名了3名董事候选人(2名非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其中2名非独立董事就是吕文辉、雷秀贤。那么如今智汇科技提名的董事为什么反过来不承认叶顺彭、姚莉红和刘海东三人在华平股份的实控人地位呢?
华平股份的董事奚峰伟也看不懂上述两人的说法,其在公司董事会上表示,智汇科技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5月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已经确认叶顺彭、刘海东、姚莉红为公司实控人。“今天智汇科技提名的董事突然否认上述三人的实控人身份,表示要修改以前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这是雷秀贤和吕文辉两位董事故意否认已经发生的事实。”
那么雷秀贤和吕文辉不承认叶顺彭、刘海东、姚莉红三人华平股份实控人地位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记者注意到,吕文辉表示有智汇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并不是华平股份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智汇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目前合计可支配华平股份20.0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没有超过30%等五点理由。因此其与雷秀贤认为,华平股份2018年半年报将叶顺彭、姚莉红和刘海东披露为华平股份的实控人不符合华平股份的实际情况。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董事的角度讲,目前的法律规定不足以支持他的说法,“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是监管部门认定的,而且此前上市公司已承认他们三人实控人地位,同时他们可支配的表决权达到20%,肯定可以对华平股份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上述公司两名董事的说法,记者亦联系了华平股份并向其发送了采访邮件,截止发稿尚未收到回复。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智汇科技正陷入股权转让的纠纷之中。
上文提及,在股权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给智汇科技后,后者需以每股11元的价格,总作价8.07亿元。而智汇科技在先行支付了4.04亿元的股权转让款后,剩余的4.03亿元交易款却迟迟未付,双方纠纷的焦点正是后续股权转让款4.03亿元的支付问题。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标的股份的交割手续及转让程序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提出董事会候选人员名单(含4名内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计7名董事)、监事会(2名监事)候选人名单、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以完成相关董事、监事人选的更换。”
上述事项完成后,智汇科技才会依次支付剩余的交易款。
未曾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2018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突然收到第二大股东熊模昌提出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出其自己选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5月17日,熊模昌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方永新行使,这也意味着熊模昌退出了公司控制权争夺,公司董事会应可继续完成改组。
对此,股权转让方在8月8日对深交所的关注函回复中称,智汇科技担心自己拥有的公司18.90%的投票权无法保证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故要求股权转让方与提出辞职的董事、监事协商,希望原董事、监事撤回辞职申请。股权转让方称截至回复关注函之日,其多次催促智汇科技为公司稳定发展考虑,尽快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改选董事、监事,但智汇科技一直拖延,怠于履行合同义务。
但是智汇科技却并不认同股权转让方的观点,其表示,股权转让方在《股份转让协议》订立过程中,故意隐瞒其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熊模昌存在重大纠纷的事项;此外基于股权转让方承诺能够确保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智汇科技才会在所转让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较低的情况下,以远高于当时市场股票交易均价的价格与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但目前股权转让方未能依约完成公司董事、监事的更换并使智汇科技提名的候选人当选。
因此智汇科技认为,股权转让方已经构成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而目前,股权转让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智汇科技所持有的8268.65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5.25%),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8月29日,记者亦联系了智汇科技,并向其发送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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