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是动态调整的,此次不调不意味着后续不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起征点”问题还会结合逐步扩大综合征税范围、完善费用扣除、优化税率结构等改革进程统筹考虑。(新华社)
上一篇
发改委:基础设施意向投资增速回落 投资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下一篇
国资委改革办赴深圳市国资委调研 加快推进“双百行动”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事关纳税人!地方附加税法公开征求意见:地方附加税实行11%至13%的幅度税率 专家:不会增加纳税人负担
“反内卷”红利持续释放 圆通、韵达、申通上半年净利增幅均超70%,快递行业竞争转向成本效率与AI较量
凯文·沃什今夜亮相;美股三大期指涨跌不一,存储、光通信股集体下跌,SK海力士跌超2%,迈威尔科技跌超8%丨美股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