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对7月31日前后“关于新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的管理”“关于新购商务公寓和住房的管理”“关于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自然人购买住房的管理”“其他”做出具体说明。企业能提供7月31日前购买住房证明的,可继续交易;7月31日后购买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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