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立足我国核电长远发展,坚持标准自主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凝聚共识,自主创新,加快建设一套自主、统一、协调、先进、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指导意见》明确到2019年,形成自主统一的、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到2022年,国内自主核电项目采用自主核电标准的比例大幅提高,我国核电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显著提升;到2027年,跻身核电标准化强国前列,在国际核电标准化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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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发展,标准先行。
8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立足我国核电长远发展,坚持标准自主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凝聚共识,自主创新,加快建设一套自主、统一、协调、先进、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
一位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国核电建设有了统一标准,能够降低核电设计、建造、运营维护、退役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提升经济性与安全性。且标准自主化水平提高后,能够提升我国核电标准的国际影响力,促使中国核电“走出去”步伐加快。
《指导意见》明确到2019年,形成自主统一的、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到2022年,国内自主核电项目采用自主核电标准的比例大幅提高,我国核电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显著提升;到2027年,跻身核电标准化强国前列,在国际核电标准化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最新统计,一季度,随着田湾核电厂3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我国投运的核电机组达38台,装机容量达到3693万千瓦。
核电的发展离不开标准的支撑。正如《指导意见》所言,核电标准化是支撑我国核电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核电“走出去”的重要抓手,对推动我国由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迈进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此前发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6月,我国已建立了全面覆盖二代改进型核电和基本覆盖三代核电的《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项目表》,形成了包含1023项核电标准的项目清单,其中已发布标准743项,为我国全面建立自主核电标准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上述国电投人士表示,我国核电技术标准目前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引用、参考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核电技术标准。二是参考美国、俄罗斯等先进核电国家发布的技术标准。三是国内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自己研究制定的标准。
上述人士指出,在编制技术标准时,一般都要调研、参考现有国内外标准,开展大量而严谨的理论分析与实验研究工作,在进行充分论证或必要验证的基础上,结合国情进行适应性转化。一个核电技术标准从立项到正式发布,一般需要好几年时间,须历经多轮意见征集、技术审查过程。
不过,我国核电标准化工作和核电建设的现实仍然存在差距。该人士表示,我国核电机组有多种堆形,同时对应着不同的标准,这也增加了制定统一、自主核电标准的难度。
并且,上述人士还表示,标准不同也给设备制造企业增大了难度,特别是很多关键设备系统的标准不一样,增加了技术、制造、检验等多方面的复杂性。并且多条不同标准的生产线也会增加企业成本,造成人力、物力浪费。
对此,《指导意见》制定了三项重点任务,其中第一条便是提升标准自主化水平。在充分总结、凝练我国核电工程技术经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提升我国核电标准的自主化程度。以核岛机械设备领域为切入点,重点开展标准技术路线统一专题研究,统筹考虑我国核电安全性、经济性及工业基础和监管体系,加强试验验证,制定我国自主统一的核岛机械设备标准。
并且,在优化标准体系结构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建立以通用标准为主、专用标准为辅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体系的协调性、自洽性,加强标准应用的整体性、配套性,编制总目录,分卷汇编,方便使用。
中国广核集团董事长贺禹曾表示,制定并输出中国标准是我国由“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迈进的必由之路。建立与我国打造核电强国目标相适应的自主核电标准体系,才能真正实现我国核电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
随着“华龙一号”、CAP1400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堆型的推出,核电“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我国核电标准化的需求更加迫切。
2017年4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召开《“华龙一号”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实施方案》发布会,标志着“华龙一号”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正式启动。
《方案》要求依托“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展核电标准化示范,利用4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优化现有压水堆核电标准体系,健全一套自主的、能够满足“华龙一号”国内建设与出口需求的,涵盖核电全生命周期的压水堆核电标准体系。
在业内看来,建立、健全一套自主核电标准体系是“华龙一号”加快走出去的基础,是彰显“华龙一号”先进性、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技术支撑之一。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中核集团三项核电国际标准同时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功立项,这是我国首次在ISO立项的核电标准,标志着我国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成果。
《指导意见》也明确,深化国际合作,扩大核电标准国际影响。推进与核电贸易国标准化合作。加强对核电贸易国行业政策、监管体系和标准体系的研究,推动建立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强化标准与政策、规则的有效衔接。
并且,要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活动,在相关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与核电强国的标准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标准互认、标准共建及技术交流等合作,提升我国核电标准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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