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证监会官网更新了多则行政处罚决定和一份市场禁入决定,其中,2份处罚决定和1份市场禁入决定都与“勤上股份”有关。
每经记者 刘海军 每经实习记者 李一玮 每经编辑 何剑岭
图片源自:视觉中国
今天证监会官网更新了多则行政处罚决定和一份市场禁入决定,其中,2份处罚决定和1份市场禁入决定都与“勤上股份”有关。
针对中植投资及其高管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勤上股份收购北京凹凸教育和长沙思齐教育的过程中,中植投资的赵云昊等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未公开期间买入勤上股份交易金额达3.37亿元,最终被证监会分别处以20~60万元的罚款。
针对勤上股份及其高管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勤上股份与成都七中实验学校签订《收购及投资意向书》后,未及时披露该信息,最终被证监会分别处以10~60万元的罚款。
不仅如此,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也注意到,因数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作出对勤上股份实控人李旭亮和时任财务部投资总监胡玄跟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和5年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决定。
在2016年下半年,作为“电子元件”板块一员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对教育机构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2016年9月5日,勤上股份财务部投资总监胡某跟批准勤上股份收购凹凸教育的保密协议。同日,勤上股份、凹凸教育、中植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投资”)成立收购工作组,2017年1月21日,勤上股份公告了《增资/收购备忘录》。
2017年9月23日,凹凸教育董事长张某巍向思齐教育董事长李某表示勤上股份愿意整体收购凹凸教育和思齐教育,李某表示同意合作,并授权张某巍全权负责洽谈。2016年10月9日,胡某跟和张某巍分别告诉中植投资董事总经理赵云昊,勤上股份收购思齐教育基本达成合作意向。2017年1月19日,勤上股份与思齐教育签署《增资/收购备忘录》。
2016年10月25日至12月12日,中植投资使用自己全资子公司“淳安鼎泰”、“珠海星展”、“湖州弘康”的证券账户买入“勤上股份”3125.84万股,交易金额达3.37亿元,相关交易指令由时任董事长李轩下达,由杨霁和中植投资董事长助理胡某操作,在中植投资交易室下单交易。截至证监会调查时,中植投资尚未卖出前述股票。
鉴于上述对勤上股份的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责令中植投资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李轩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赵云昊、杨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作为勤上股份收购项目工作组的成员和内幕知情人,中植投资在内幕信息未公开期间,利用自己子公司的证券账户大额买入勤上股份的股票和行为受到了应得的处罚。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上月末,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内部人及其利益相关方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严厉打击。
和上述中植投资内幕交易一样的是,勤上股份及其高管等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缘起勤上股份对教育机构的收购。
经前期沟通商谈,2016年9月30日,勤上股份与成都高达就收购成都七中实验学校签署《收购及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16年意向书》)。在实控人李旭亮认可下,财务部投资总监胡玄跟在《16年意向书》上签名并加盖勤上股份公章。但勤上股份并未及时披露,并于2017年2月17日再次签订了与《16年意向书》主要内容基本一致的《收购及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17年意向书》),该意向书由时任勤上股份董事长陈永洪签字并加盖勤上股份公章。勤上股份于2017年3月11日披露公司拟收购程成都高达从而间接收购成都七中实验学校,4月22日才披露称于2月17日与成都高达签订了《17年意向书》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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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勤上股份、李旭亮、胡玄跟、陈永洪以上未及时披露信息和直接责任人员未充分尽责,证监会作出如下决定:对勤上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胡玄跟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陈永洪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对李旭亮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除了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由于李旭亮曾先后于2014和2015年作为勤上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广东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20万元和30万元,胡玄跟曾于2015年作为勤上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广东证监局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证监会作出对勤上股份的实控人李旭亮和时任财务部投资总监胡玄跟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5年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决定。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在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勤上股份公告将在8月7日举行公开致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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