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制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在该厅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电站)、钢铁、石油、石化、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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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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