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实当初周林只不过是应警方要求对相关事项作配合调查,有关情况后来也向监管部门如实反映,并不存在影响银行高管任职资格的情况。
每经记者 张祎 每经实习记者 胡琳 每经编辑 姚祥云
自2012年与平安银行完成合并后,“深圳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深发展)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这艘在改革开放潮头行驶了25年的金融巨轮,转身离开时,除了给市场留下大量金融创新实践和资本市场启蒙外,还留下了一些待解之谜。
其中,被公众探求最多但始终未得的,是该行十多年前震惊一时的那笔15亿元不良贷款纠纷留下的疑问:这笔巨额资金是否被追回?就此隐没了多年的原深发展董事长、党委书记周林在其中究竟负有什么责任?
随着2017年底周林以辽宁振兴银行董事长的身份在银行业重新公开亮相,《每日经济新闻》在此前的相关报道中再度回首了这段尘封往事。经过记者的继续追踪,终于在近日独家获取相关信息,为在公众脑海中盘旋了逾十年之久的上述两个谜团带回了最新答案。
深发展从1987年设立起,就在不断进行改革创新试水。它不但是国内首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商业银行,也是深交所第一家上市公司并以“000001”的股票代码长期盘踞深市龙头股之位,此外还在2004年开市场之先河成为新中国首个外资并购国内银行案例的主角。
但在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后不久,一笔巨额不良贷款的曝光,令深发展深陷舆论漩涡。2006年1月10日该行发布公告称,2003年8月,深发展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首创网络有限公司及其系列企业发放了共计15亿元贷款。贷款发放后,大部分资金被挪用于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项目权益人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置业)为该15亿元贷款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
深发展表示,鉴于东华置业将其享有的东直门项目权益在未获合理对价的前提下转让给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东华),该行于2005年11月7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东华置业向城建东华转让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资格的行为。
2008年,深发展再发公告称,已与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东华置业以及城建东华就人民币15亿元问题贷款一案达成和解协议,城建东华将向深发展支付10亿元。
此后,上述和解协议是否已经履行?15亿元贷款最终究竟收回了多少,又损失了多少?后续很难再查询到相关公开信息。而随着2012年深发展时代的终结,这一谜团更是在滚滚向前的历史洪流中愈发模糊。
但是,重重迷雾总有被拨开的一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日前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确切消息,2015年6月,这笔贷款已由重组后的平安银行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全额收回15亿元。
此外,记者还从另一消息渠道了解到,在收回之前,这笔不良贷款已被核销。因此这笔贷款收回后,一次性为该行增加利润15亿元。
从时间轴来看,从2003年7月至8月将贷款全部发放,到2015年6月最终全额收回,这笔15亿元的巨额资金在外流转长达12年之久。相关公开信息及记者掌握的情况显示,在这期间,深发展及平安银行通过漫长的诉讼、谈判、沟通、协调,多地奔走,付出大量心血,才得以追回这笔对该行影响了多年的不良贷款。
当年深发展15亿元问题贷款案公开后,该行原董事长周林也一时成为各方关注焦点,尤其当媒体曝出“周林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却再不见下文后,坊间对周林在这笔贷款中的责任问题一直处于猜度之中,成为弥漫在人们脑海中的另一个谜团。
资料显示,告别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一职后,周林于1997年至2004年间先后出任深发展行长、董事长。在周林掌舵的八年时光里,深发展走出广东,在上海、杭州、大连、天津、南京、重庆、成都、昆明等地开设多家分行,成长为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在周林任职深发展后期的2003年,该行放出上述15亿元贷款,并在次年引进美国新桥资本,完成了足以被载入中国银行业发展史册的首例外资并购国内商业银行案。
多家媒体报道显示,2004年“洋股东”入主深发展后,发现上述15亿元贷款存在违规嫌疑。据记者了解,时任董事长周林在行内会议上主动提出报案,并于2004年11月亲自带领“洋行长”韦杰夫前往深圳市公安局以相关企业涉嫌“贷款诈骗”报案。不久后,周林于2004年12月离任董事长一职,并在2006年1月被免去了该行党委书记职务。
周林留给坊间的最后消息,是2006年3月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原因是在15亿元贷款案中涉嫌违法放贷。先是“贷款诈骗案”报案,接着是“违法放贷案”调查,主动报案,却又被警方带走调查,在周林身上发生的这一切看来并不简单,令人愕然。而从那以后,市场鲜再有关于周林的消息出现。直到十年过去,随着新设立的辽宁振兴银行高管名单的披露,大众才又见两鬓已生白发的周林,他此时的身份,已是这家东北地区的民营银行的董事长。
有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实当初周林只不过是应警方要求对相关事项作配合调查,有关情况后来也向监管部门如实反映,并不存在影响银行高管任职资格的情况,因此后续周林的银行高管资格也都顺利通过审核。
那么,辽宁振兴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获监管部门核准通过的周林,在当年的15亿元不良贷款中究竟是如何被认定责任的呢?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2005年,深圳市审计局曾出具过一份关于深发展原董事长周林任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报告中对15亿元贷款情况的调查进行了说明,认为这笔贷款过程中存在综合授信额度超限额、贷款发放与贷审会审批意见不符、贷后管理与审贷会审批意见不符等主要问题,作为深发展原董事长的周林,在该事项中“应负主管责任”。
不过,记者进一步了解到,2008年5月,深发展党委对深圳市委组织部提交过一份报告文件,表示从内部掌握情况及审计报告结论看,在15亿元不良贷款问题上,周林虽然“应负主管责任”,但由于“根据我行目前的内部初步调查,没有发现贷款档案资料和相关业务记录显示周林直接参与‘15亿’贷款”,因此周林“不负有直接责任”。另外,报告中还提到,在境外投资者入股深发展后,为保全银行资产、化解信贷风险,周林主动与外方一起去报案,并参与了过渡期间善后处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周林当初的主动报案,对后续15亿元贷款的全额收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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