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国务院发文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7-26 00:07

    《通知》明确,原则上,不再受理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的涉及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胶州湾等生态脆弱敏感、自净能力弱海域的围填海项目。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王可然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通知》提出,自然资源部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并通报给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结合2017年开展的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确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在2019年底前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提出年度处置目标,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在在一些督察过程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较为严重的围填海问题,甚至有的是地方政府主导的。

    同时,国务院指出,2018年下半年启动围填海专项督察“回头看”,确保国家严控围填海的政策落到实处,坚决遏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

    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

    滨海湿地(含沿海滩涂、河口、浅海、红树林、珊瑚礁等)是近海生物重要栖息繁殖地和鸟类迁徙中转站,是珍贵的湿地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近年来,由于长期以来的大规模围填海活动,滨海湿地大面积减少,自然岸线锐减,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通知》要求,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包括:严控新增项目和严格审批程序。

    国务院强调,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要同步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边施工边修复,最大程度避免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的围填海项目,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责令恢复海域原状,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通知》明确,原则上,不再受理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的涉及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胶州湾等生态脆弱敏感、自净能力弱海域的围填海项目。

    对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现状调查并制定处理方案,妥善处置合法合规围填海项目,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

    根据国务院要求,自然资源部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掌握规划依据、审批状态、用海主体、用海面积、利用现状等,查明违法违规围填海和围而未填情况,并通报给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结合2017年开展的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确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在2019年底前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提出年度处置目标,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此外,《通知》强调,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组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生态评估,根据违法违规围填海现状和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责成用海主体认真做好处置工作,进行生态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对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坚决予以拆除。

    严禁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布局滨海湿地

    海洋资源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但是,在经济发展等冲动之下,通过围填海的方式向海洋抢“资源”却成为很多滨海城市的通病。

    2017年围填海专项督察工作启动后,从督察组反馈的情况看,围填海问题突出。比如:在天津,政府主导大规模违法填海造地,全市违法填海12250公顷;2012年以来,广东省查处未批先填的违法案件281宗,确认违法面积1627公顷,其中,政府主导违法填海面积1528公顷,占比超93%;为加快规划中的围垦项目造地进程,舟山、宁波、台州、温州通过建设围堤、促淤堤的方式,人为加速堤内海域淤积,侵占滨海湿地,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造成大量海域被违法圈围,共计5个项目,8045公顷。

    实际上,除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外,在中央环保督察过程中,同样发现了一些省份存在较为严重的围填海问题。

    一位不愿署名的业内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围填海工程一般比较大,很多都是地方政府主导甚至默认的行为,反映出来的还是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上的冲动,甚至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必须要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国务院要求,统一湿地技术标准,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对包括滨海湿地在内的全国湿地进行逐地块调查,对湿地保护、利用、权属、生态状况及功能等进行准确评价和分析,并建立动态监测系统,进一步加强围填海情况监测,及时掌握滨海湿地及自然岸线的动态变化。

    同时,《通知》指出,坚持陆海统筹,将滨海湿地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一安排,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敏感、自净能力弱的海域实施围填海行为,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此外,国务院强调,抓好首轮围填海专项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挂账督改,确保整改到位、问责到位。2018年下半年启动围填海专项督察“回头看”,确保国家严控围填海的政策落到实处,坚决遏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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