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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