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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100万,央行对中国银河开出反洗钱最大罚单!今年已6家券商遭罚

    券商中国 2018-07-06 22:04

    中国银河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违反反洗钱法,于7月5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公告显示,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拟对中国银河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处50万元罚款,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行为处50万元罚款,合计处100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摄图网

    今年上半年,已有多家券商因“反洗钱”不到位而被央行处罚,今天又增加一例。

    银河证券今日最新公告,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央行合计罚款100万元。

    这是今年以来被罚的6家券商中,罚款金额最高的券商,也是首单由央行直接开出、而非央行地方支行开出的罚单。

    近期,对券商“反洗钱”不到位的处罚越来越多见,从年初紧张备战至今,目前券商仍未能完全解决“反洗钱”的难点: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监测。对于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券商中国此前也推进过详尽报道(“券商最近都忙一件大事!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随时监测可疑客户,随时应对检查,大概率被罚成行业焦虑”)。

    细究上述券商被央行处罚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一家上市券商合规负责人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央行取消了法定标准,要求金融机构自定义可疑交易监测标准,而目前看来,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监测的难点也没有完全解决,多数券商被罚都逃不出这两点。”

    银河证券被央行罚款100万

    今日,银河证券公告,7月5日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意见书》,合计被罚款100万元,这是今年以来央行对券商开出的罚单金额最高的一次,也是今年第6家因“反洗钱”被罚的券商。

    银河证券的两个行为“惹恼”了央行:一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处人民币50 万元罚款;二是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处人民币 50 万元罚款。

    因此,央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计对银河证券处以100 万元罚款。

    银河证券公告中提到,公司在接受检查期间即立查立改。

    截至目前,银河证券已经进一步完善了反洗钱制度机制,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加强了反洗钱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大了对历史存量客户持续识别力度,反洗钱相关系统功能也不断改进。今后将持续完善内控合规管理,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今年以来已有6家券商被罚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银河证券在内,今年以来(按披露时间)已有6家券商因“反洗钱”不到位而被央行罚款,分别是:第一创业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2次)、国元证券、华安证券。

    这些券商被罚的共同点,都是因涉嫌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或《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或《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反洗钱”规定。

    此外,这些罚单大多数都是由央行地方支行发出,并有超一半是开给了券商营业部和分支机构层面。其中,第一创业证券、国元证券、华安证券这3家都是央行直接对总部进行处罚,而华泰证券、招商证券等都是分支机构被罚,比如华泰证券浙江分公司、华泰证券太原体育路证券营业部、招商证券福清江滨路证券营业部等。

    罚单不同的是,央行的处罚金额从最低20万元起不等,并对公司和个人实行“双罚”。

    其中,除了银河罚款100万最高之外,还有以下重量级罚单:

    对华泰证券浙江分公司的罚款也合计达45万元,并对三名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4万元罚款;

    对招商证券福清江滨路证券营业部罚款35万元,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对华安证券罚款33万元,并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3.3万元;

    对国元证券罚款30万元,并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3万元。

    “反洗钱”两大难点仍有待破解

    细究上述券商被央行处罚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除了券商之外,因“反洗钱”不到位而被央行处罚的机构还有银行、保险、第三方支付、银联、期货、财务和资管公司等。

    此前,央行反洗钱最重要的文件之一《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于2016年底颁布,2017年7月1日实施,取消了法定标准,要求金融机构自定义可疑交易监测标准。

    另一份文件是,2017年10月23日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金融机构识别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去年券商就已根据这两份文件完成了制度建设、可疑交易监测标准的建立和开发、接续报告功能开发、黑名单数据库的采购上线以及培训等各项工作。(《券商最近都忙一件大事!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随时监测可疑客户,随时应对检查,大概率被罚成行业焦虑》点击蓝字阅读原文)

    但据一家上市券商合规负责人反馈:“目前看来,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监测这两大难点仍未完全解决,而多数券商被罚都逃不出这两点。”

    关于客户身份识别,国信证券、招商证券等的主要做法是购买道琼斯黑名单数据库,借此发现可疑客户,避免黑名单人员进入其体系。另外就是开发黑名单监控的中间商系统,实现外国政要名单与公司客户的匹配,以及名单的模糊搜索。

    但关于可疑交易监测的难度要高得多。由于义务机构需自定义可以交易检测标准,券商设定分支机构需关注的客户可疑交易阈值一直在调整和优化完善。一家券商合规人士透露:“难点在于,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的数据不一样,按设置的交易阈值,有的地区一年也达不到可疑的标准,目前仍缺乏统一、有效、合规的评估意见和操作指引。”

    券商中国记者 杨庆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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