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其中提到,规范企业举债有关资质要求和资金投向,加强外债风险预警。尽快制定《企业发行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引导规范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资金投向,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避免产生债务违约,限制房地产企业外债资金投资境内外房地产项目、补充运营资金等。(国家发改委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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