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行部表示,在审核创新企业IPO或者发CDR过程中,监管层不会因为是红筹企业就减少审核要求,减少信息披露的要求,所有程序都不会减少,审核标准也不会降低,会从财务、非财务各个方面,对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全方位、全维度穿透审核。目前,该部正系统总结多年积累的审核经验,并结合新经济企业特点,完善发行审核的关注要点和标准,待成熟后将以适当形式对市场公布。(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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