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行部表示,在审核创新企业IPO或者发CDR过程中,监管层不会因为是红筹企业就减少审核要求,减少信息披露的要求,所有程序都不会减少,审核标准也不会降低,会从财务、非财务各个方面,对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全方位、全维度穿透审核。目前,该部正系统总结多年积累的审核经验,并结合新经济企业特点,完善发行审核的关注要点和标准,待成熟后将以适当形式对市场公布。(中证报)
上一篇
ofo全面取消信用免押金 部分城市调整收费标准
下一篇
中银观点重大转变:A股市场估值已经合理 可能已到底部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新华传媒拟购买界面财联社100%股权,标的公司2025年净赚1亿元 上市公司下周一复牌
姆巴佩“跳槽”,结束和耐克近20年合作,9岁时他就开始穿!“新东家”昂跑:激励机制包括现金和股权
人民币涨破6.7关口,原因有这些!业内预计汇率年内或呈“先升后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