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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太尔1.3亿元信托资金失踪“后续”:国通信托称是无理诉求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5-28 00:07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国通信托发布的声明与斯太尔的公告相比,双方矛盾点重重。

    每经记者 吴治邦    每经实习编辑 胥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5月27日晚间,国通信托专门针对上市公司斯太尔(000760,SZ)起诉要求返还1.3亿元信托资金一案发布声明称:斯太尔是否对公司提起诉讼尚待核实、公司已经已履行受托人义务、公司不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无理诉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国通信托发布的声明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与斯太尔的公告相比,双方矛盾点重重。

    首先,国通信托认为斯太尔是否对公司提起诉讼尚待核实,公司尚未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斯太尔公司起诉的民事诉状。值得一提的是,斯太尔的公告则显示,上市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就上述事项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同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公司发出了案件受理通知书。

    其次,国通信托认为自己已履行了受托人义务,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应由委托人承担。公司按照信托委托人共同委托的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达的投资指令,将委托人斯太尔交付的1.3亿元信托资金支付给了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不过斯太尔公告则指出,公司发现国通信托根本就没有对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注册资本自始至终都未发生任何变化。

    最后,国通信托方面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管理运用了信托资金,故“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尚无现金形态的资产,斯太尔公司要求返还1.3亿元信托资金及赔偿损失的诉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合同依据,不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无理诉求。

    对于上述声明,5月27日晚,国通信托官方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强调,这只是一个通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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