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吴凡 每经编辑 张海妮
辉丰股份(002496,SZ)严重污染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后,江苏省厅督查组及盐城当地环保局紧随其后对辉丰股份进行了环保调查。5月2日,辉丰股份披露了其于近日分别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大丰环保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盐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多项环境问题,大丰环保局对辉丰股份进行了236万元的罚款,对辉丰股份实控人仲汉根罚款20万元;盐城市环保局对辉丰股份罚款16万元。
此外,受连云港灌南县要求当地化工园区所有企业一律停产整治的影响,辉丰股份旗下3家子公司——华通化学、嘉隆化工和致诚化工,均自4月28日起停产整改,而上述3家企业此前均被生态环保部查出存在环境违法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涉嫌污染环境罪,华通化学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辉丰股份的副总经理奚圣虎已于4月26日19时被执行逮捕。
继国家环保督察组自今年3月下旬对辉丰股份进行专项督查后,今年4月9日~12日,盐城大丰环保局及江苏省厅督查组紧随其后对辉丰股份进行了调查。4月20日,生态环境部对辉丰股份严重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通报。
5月2日,辉丰股份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于近日分别收到了大丰环保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盐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显示,在调查过程中,辉丰股份存在多项环境违法行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此大丰环保局对辉丰股份处以合计罚款236万元。
而作为辉丰股份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仲汉根对上述辉丰股份存在的环境违法事项负有直接责任,大丰环保局依据相关条例,对仲汉根处以2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盐城市环保局3月22日对辉丰股份进行调查后,亦发现了辉丰股份存在多项环境违法事项,由此对辉丰股份合计处以罚款16万元。
对于上述行政处罚,辉丰股份表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那么目前当地环保部门对辉丰股份的调查是否已经结束?辉丰的整改情况又如何呢?5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辉丰股份,但截至发稿一直未联系上。
5月2日,辉丰股份还披露,旗下3家子公司——华通化学、嘉隆化工和致诚化工,于4月28日收到连云港灌南县人民政府《告知书》,灌南县化工园区所有企业被要求一律停产整治。
《告知书》显示,从2018年4月28日起,灌南县化工园区所有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在停产整治过程中,未通过复产程序审批擅自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闭;2018年4月28日至5月10日,各企业要立即开展暗管及暗管偷排问题自查自纠,并整改到位。如有企业还存在暗管及暗管偷排的,将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对企业予以关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上述《告知书》发布前的4月24日,江苏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对灌南县实施区域限批的函》的通知,其中在整改要求方面,该通知提出,“加大灌南县化工园区整治力度,严格按照化工企业环境管理标准,不达标企业一律停产,污染严重、整治无望的,一律永久关停。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而早在今年3月份灌南县环保局对华通化学的现场检查中,就发现华通化学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此外,华通化学三氟氯菊酯酸产品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就已正式投入生产。
依据上述违规事项,华通化学被灌南县环保局处以罚款总计450万元。
另据生态环保部的调查,致诚化工和嘉隆化工均超期贮存大量危险废物,存在环境污染隐患,换句话说,上述因《告知书》而暂时停产的辉丰股份的3家子公司,此前均存在环境违法的行为。
根据辉丰股份年报,2017年华通化学、嘉隆化工和致诚化工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2506.16万元、亏损755.22万元和亏损63.59万元,辉丰股份称,因暂无法预计准确的复产时间,以上子公司的停产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4月26日19时,华通化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辉丰股份副总经理奚圣虎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执行逮捕。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奚圣虎持有辉丰股份2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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