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26日发布午间公告称,根据香港交易所的《组织章程细则》第1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9条,委任史美伦女士为主席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书面核准作实。史美伦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现任香港金融发展局主席,其当选成为港交所首名女主席。(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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