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长春限售政策5月2日正式落地 东北楼市回暖但去库存仍在路上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4-24 22:16

    每经记者 舒曼曼     每经实习记者 李诗琪    每经编辑 曾健辉    

     

    继大连和沈阳在近期相继出台楼市限购规则后,另一座东北城市长春也跟进加码了房地产调控政策。4月24日下午,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知,宣布将在5月2日正式进入“限售时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随着全国范围内“房住不炒”的调控思想不断深化,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正逐步回归理性。然而,近一段时间以来,东北个别地区的房价呈现了回暖的态势,成为该地区房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加码的重要背景。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表示,就目前来看,东北地区的去库存之路仍然没有结束,但省会城市尤其是城区地带确实产生了调控的需要。一方面,随着国内其他城市政策的收紧,政策相对宽松的东北市场势必会升温;另一方面,目前东北省会城市房价相对还是低的,此时购房者显然会积极进入。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里,类似城市还会出台相关政策,相关调控会继续加码。

    长春细化限售政策

    4月24日下午,吉林省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中表示,为深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为了进一步促进长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特限定如下内容:凡在长春市三环区域内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时间自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该通知自5月2日起执行。

    此外,从4月24日起,对自2017年12月29日之后,凡在三环区域(三环区域是指北至北环城路,东至东环城路,西至西环城路、创业大街、安庆路、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闭合部分)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商品住房以商品房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二手住房自办理转移登记后,2年之内不得再次上市交易。因司法裁决、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因历史原因确权登记的无籍房、房改房办理首次转移登记的不在限售范围内。

    严跃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长春在2018年1月份实际上已经出台过限售政策,而此次政府继续发文,总的思路不变,但是细节内容是有变化的。特别是此次发文明确了政策实施的时间,即在5月2日正式实施,所以这也是长春正式落实限售政策的标志。虽然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政策,但再次发文,内容更细致,显然可以再次发挥政策效力,这也是后续市场参与者需要关注的内容。

    东北城市去库存仍在路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长春限售政策发布前的近一个月时间里,东北另外两座重点城市也相继发布了限购规则。3月22日,大连作出规定,要求户籍在指定区域内且有2套及以上住宅的家庭进行限购;4月17日,沈阳出台“沈7条”楼市限购,将和平、沈河和浑南三区正式纳入限购范围。业内人士表示,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表明东北地区的楼市调控正在逐步收紧。

    与政策出台相对应的是近一段时间东北地区楼市有“回暖”迹象。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3月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东北几座主要城市的新房价格涨幅领跑全国。同比来看,今年3月,沈阳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1.4%,涨幅位列第二;哈尔滨上涨11.1%;大连上涨10.8%;长春上涨9.3%。环比来看,长春3月环比增长1.0%,位列第三,涨幅仅次于海口、秦皇岛;哈尔滨涨幅达0.9%;沈阳上涨0.5%;大连上涨0.7%。

    针对东北区域房价领涨的现象,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曾表示,从全国来看,东北市场虽然库存多,但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相对宽松,而且价格的绝对值比其他区域低,因此出现了一定的升温。

    对于东北楼市此前的升温,严跃进分析称,其原因不仅在于全国其他城市楼市政策的收紧促使东北市场的吸引力上升,而且目前东北省会城市等地的房价相对较低的事实也会吸引购房者涌入。不过,尽管如此,东北地区目前的去库存之路仍然没有走完,因此,长春的限购升级可以看成去库存和控房价并行的政策逻辑。

    严跃进预测称,长春和哈尔滨等城市未来或许都会升级类似的限购、限售政策,而这也是当前此类市场的总体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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