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中孚信息收购标的 疑为其第一大供应商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4-01 22:38

    平安证券某不愿具名的分析师表示,上市公司收购供应链上的关联公司,这种做法在资本市场还是比较少,如果加上高溢价的话,这种交易在资本市场的反应并不一定会很好。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琳     

    每经记者 王琳 每经编辑 杨军

    上市不到一年的创业板公司中孚信息(300659,SZ)欲以9.5亿元的价格收购武汉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通信息)100%股份,这一价格较剑通信息账目净资产溢价30.4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剑通信息2017年向中孚信息两家全资子公司共销售产品金额达2940.25万元,这一金额也占剑通信息2017年度整体营业收入的32.85%。

    此外,自然人丁春龙在2016年7月15日以2万元价格获得剑通信息1%的股份,而丁春龙所控制的武汉法正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法正通)等4家企业共同构成了剑通信息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第一大客户。更加神秘的是,成立于2017年1月的武汉法正通注册地址正是在剑通信息目前所承租的房产内。

    标的疑似第一大供应商

    中孚信息在此次资产收购的《草案》中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发展和技术协同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协同性,但并未达到显著可量化的程度。

    事实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剑通信息与中孚信息之间的关系并不简单。

    《草案》显示,剑通信息在2017年向中孚信息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孚)和山东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分别销售了2875.75万元和64.5万元产品,两者销售额总共为2940.25万元,共同成为剑通信息2017年的第二大客户,占到后者当年营业收入的32.85%。

    而中孚信息2017年年报则显示,其向2017年的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正好为2940.29万元,与上述剑通信息向中孚信息的销售额几乎一致。

    但是,中孚信息在2017年年报中并未披露其前五大供应商的具体名字,且在《草案》中也未交待剑通信息是否就是其在2017年的第一大供应商。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3月30日向中孚信息董秘办发去采访函,但后者仅表示,一切请以在深交所和证监会平台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

    此外,剑通信息在2016年也实质上至少向中孚信息销售了200.41万元的产品。《草案》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剑通信息拥有对南京中孚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73.78万元,也就是说,剑通信息在2016年至少向南京中孚销售了73.78万元产品;而中孚信息在去年IPO时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则披露,剑通信息通过指定代理商武汉中瑞恒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恒达)向中孚信息销售了126.63万元产品。有意思的是,中瑞恒达同时还是剑通信息2016年度第三大供应商。

    平安证券某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市公司收购供应链上的关联公司,这种做法在资本市场还是比较少,如果加上高溢价的话,这种交易在资本市场的反应并不一定会很好。

    股东控制企业贡献43.29%营收

    资产评估机构对剑通信息做出了收益法下增值率达3041.39%的评估结果,而高增值率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应了剑通信息较高的业绩预期。

    公告显示,剑通信息在2017年的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976.79万元和5349.6万元,分别较2016年同期增长250.65%和798.89%,增长迅猛。

    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则承诺,剑通信息在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7700万元和9200万元。

    但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剑通信息业绩大幅增长的背后暗藏玄机。2017年,此次收购的交易对方丁春龙或其妻子所控制的武汉法正通、北京龙昊安华警用器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昊安华)、北京国泰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安信)和北京蓝剑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同构成了剑通信息的第一大客户,总共向后者采购金额达3874.83万元,占剑通信息年度营业收入的43.29%。

    与此同时,丁春龙控制下的龙昊安华和国泰安信在2016年也共同向剑通信息采购了990.6万元产品,占到剑通信息2016年营业收入的39.2%,同样位列后者该年度第一大客户。

    公告显示,2016年7月15日,剑通信息股东罗沙丽与丁春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罗沙丽将其在剑通信息的2万元出资转让给丁春龙,后者因此持有了剑通信息1%的股份。

    中孚信息旗下企业以及丁春龙或其妻子控制下的企业对于剑通信息的采购额总共占到后者2017年营业收入的76.14%,这是否将对剑通信息未来业绩的可持续性产生影响呢?中孚信息董秘办人士同样未对记者给出直接回复。

    此外,《草案》显示,报告期内,武汉朗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朗空)为剑通信息提供软件设计产品和服务,前者为剑通信息共同实控人黄建、丁国荣所控制的企业。但是,2017年12月31日,剑通信息与武汉朗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武汉朗空被剑通信息所合并。

    在上述丁春龙或其关联方所控制的4家企业中,实控人为丁春龙妻子的武汉法正通略显神秘。成立于2017年1月20日的武汉法正通在成立当年便向剑通信息采购了1443.37万元产品,成为了后者当年仅次于南京中孚的第二大单一企业客户。

    与此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武汉法正通的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18栋10层04室。

    而《草案》显示,剑通信息与黄建、丁国荣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后者所有的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18栋10层01-04室的房产,租赁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武汉法正通的注册地址正是位于剑通信息所承租的房产内。

    此外,剑通信息的注册地址原本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二期B5栋4-5层3号,与武汉法正通的注册地址较为接近。而在今年3月14日,剑通信息的注册地址变更为了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28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4号厂房栋4层01号。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付克友:在开放的时代探路 为开放的中国正名

    下一篇

    溢价30倍收购武汉剑通信息 中孚信息欲演“蛇吞象”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