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3月3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不得以房源紧俏、后期涨价等诱使购房人抢购。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拖延预售申报时间或采取分幢、分层、分批的方式进行销售。不得散布、传播谣言或以房源紧俏、内部预留、后期涨价等方式营造紧张气氛,诱使购房人抢购。(新华网)
上一篇
24天 宁德时代上市或创IPO新速度
下一篇
视频丨趣店CFO杨家康:风控不好的公司才暴力催收,我们只用电话催收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少了大股东1.51亿股“保驾”,康德莱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尴尬”被否
和邦生物股东会现约5亿股弃权致议案未通过 上市公司回应:系股东误操作,将补开股东大会
每经热评 | 多条街道被拉黑,商业版“连坐”突破消费者权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