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3月20日,亚利桑那州,一辆Uber在路试时与一名骑自行车的妇女相撞,该起事故导致了骑车妇女的死亡。这是全球首例因为无人驾驶车辆导致的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之后,迅速成为全球汽车界关注的“热点”,有分析事故原因的,有猜测谁该负责的,还有对当地相关法规质疑的……,不得不说,这起死亡事故让全球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自动驾驶竞赛多少蒙上了一些“阴影”,也会引发一些反思。
车辆不违规也至少应该有措施
据外媒报道,亚利桑那州坦佩警察局局长西尔维亚·莫伊尔(Sylvia Moir)表示,初步调查显示,在致一名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Uber可能不存在过错。事实非常清楚的是,根据受害人横穿马路的方式,无论是有人还是自动驾驶模式,要避免这起交通事故极其困难。事故发生地点距离人行横道约100码(91米),傍晚在其他地方(非人行横道)横穿马路非常危险。不过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车辆前排座位上坐有一名司机,但这名司机似乎没有采取任何动作来避免这一事故的发生。
由这个细节引发两个猜想,第一个猜想是这辆车在上路前是否已经在封闭园区内做过这种突发情况的测试?最起码车辆应该做出紧急制动的措施来降低伤害。第二个猜想是,假如这个司机采取了像普通车辆那样的紧急制动操作,是否会减轻对受害者的伤害程度?说不定受害者还能保住一条命,而不是直接被夺命。
最终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炉,我们不能设想过多,不过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自动驾驶路测不能拿普通人来做小白鼠,否则就是对自动驾驶“以安全为首要前提”的最大讽刺。那么,我们再引发一个思考,美国这样的自动驾驶伤亡事故,是否会在中国出现,而思考这个问题,就得从中美两国已经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简单的对比分析了。
美国人也许有些“激进”了
美国是最早在政策和立法上对自动驾驶持开放态度的国家。现在,美国已经有20余个州通过了自动驾驶的相关立法。针对各州立法遍地开花的情况,联邦政府开始着手统一规制,并先后出台和修订了相关车辆标准、政策和法案草案等。美国的相关法规比中国以及德国“激进”。
比如,美国不少州的政策不要求自动驾驶测试车辆必须配备刹车、方向盘和人类驾驶员。就连已经成为自动驾驶车辆路测“大本营”的加州,迫于其他州这种更为开放激进的法规政策,也不得不到2016年9月底,在相关规定上松了口,对此类要求不再做硬性规定。发生这次死亡事故的所在地,亚利桑那州,更是属于激进派的代表,对刹车、方向盘和人类驾驶员也没有做硬性规定,科技公司也因此纷纷前往亚利桑那州测试其自动驾驶汽车。
再比如,美国众议院于2017年7月一致通过两党法案《自动驾驶法案》(Self Drive Act) 提出了数量豁免监管办法。根据法案规定,法案允许汽车制造商第一年的汽车豁免量为2.5万辆,第二年为5万辆,第三、四年均为10万辆。被豁免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不用严格遵守现有的汽车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比如要求汽车具有方向盘和油门踏板以及4年的安全标准测试时间要求等等。
目前,尚且不能把此次自动驾驶伤亡事故的原因归结于美国相对激进开放的法规政策。但不对人类驾驶员做硬性规定,那么坐在主驾驶位置的人,在遇到这类突发情况的时候,完全可以不做任何紧急制动的操作。这种情况下,就只有靠自动驾驶技术了,那么美国人的自动驾驶技术达到不需要人来干预的标准了?答案是没有,有媒体统计数据显示,自动驾驶技术处于领先水平的谷歌,2015年12月~2016年11月,在加州地区进行的路测里程数达635868英里,但平均每5128英里仍然需要人工干预一次。
中国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
这种情况如果出现在中国会怎样?
中国上海、北京、重庆、深圳等城市目前已经或正在出台相关路测办法,简单梳理一下中国上海、北京、重庆三座城市的相关法规,可以总结出两个字:稳健。比如,要求测试主体购买比较大金额的保险;对测试驾驶员提出非常严格的要求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测试车辆必须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对测试时间、测试路段和测试项目进行严格规定;明确出现事故时的责任主体,根据事故原因的不同,可分别追究测试主体和测试驾驶人的责任。
不得不说,中国已经出台的相关道路测试法规,是非常清晰且严格的,体现了“以人为本”。一个中心思想就是要求自动驾驶路测车辆具备和正常有人行驶车辆相同的对各种路况的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因为自动驾驶路测车辆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所以,当在中国的测试道路出现类似情况时,测试驾驶人员如果有反应时间,至少会对车辆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而不是不做任何操作。
安全无小事, 人命大于天。可以想象的是,在L3阶段的技术未成熟之前,不带备刹车、方向盘和人类驾驶员的自动驾驶车辆也不大可能会出现在中国的开放测试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