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谢 欣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谢 欣
每当A股市场有新举措、新改革,投资者总是迎来涨知识的时刻。春节后的热点名词有:独角兽和CDR。
独角兽自不必说,富士康火速过会说明了监管层对以独角兽为代表的新经济企业支持的态度。而CDR则是紧随独角兽上榜证券热搜,其全名是中国存托凭证(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那么,CDR的登场究竟会给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十几年前便已讨论CDR
所谓中国存托凭证(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是指在境外(包括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
早在1997年,CDR的概念已经被提出。但自2001年以来,理论界陷入了激烈的争论之中,对是否推行CDR也有着不同的观点。
与此同时,大洋彼岸的美国,ADR迅猛发展。不少中概股就是通过ADR登陆华尔街。2003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摩根大通创立的存托凭证形式在美国上市,融资总额高达35亿美元,成为当年世界上最大的上市项目。而百度(BIDU)、中国石化(SNP)、阿里巴巴(BABA)等也是因注册地不在美国当地,而以发行存托凭证方式在美上市。
另外,不仅是中国,一些其他国家的企业也热衷于通过发行ADR走向华尔街。根据纽约梅隆银行最近发布的关于亚洲存托凭证业务发展趋势的信息显示,受惠于投资者需求依然强劲,且亚洲区持续涌现寻求资本增长的创新企业,2017年大量亚洲企业在美国积极发行存托凭证,且预计此趋势将于2018年持续。
更快、更低成本地突破障碍
一方面是ADR的迅猛发展,另一方面是CDR即将从零起步。富士康的迅速过会便是一个契机,将CDR再次推入市场视野。这主要是因为在现有监管政策下,包括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四大类新技术企业在A股上市还存在一些制度障碍。
国金证券相关负责人前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新技术企业上市主要面临以下三大问题:
一是盈利门槛。我国的《证券法》对公司上市设定了明确的盈利门槛,如A股主板上市需要连续三年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等。不过,由于互联网行业特殊的业态以及强竞争环境,很多企业在上市融资之时难以满足《证券法》所规定的盈利门槛要求。
二是同股不同权问题。《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该规定是同股同权的法律基础。
三是股权的VIE架构。一些企业赴海外上市后没有拆除VIE架构,就目前IPO的审核标准来看,VIE架构是企业在境内上市的直接障碍。
因此,相比修改新股发行制度或者让企业改变股权架构,发行CDR可以更快、更低成本地突破障碍。
让投资者分享新经济红利
对于投资者而言,CDR如果能够顺利发行,那和过去最大不同不仅仅是可投资的品种增加,更重要的是,能有更优质的公司进行投资,并能更好地分享到新经济增长红利。
2月14日,在美股上市的京东集团宣布,旗下京东物流完成具有约束力的最终增资协议,包括高瓴资本、红杉中国、招商局集团、腾讯等多位大佬将参与增资。而京东物流的估值就达到了134.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852亿元)。
刚刚过会的富士康尽管只是集团一部分资产,但其2017年营业收入达到了3545.44亿元,净利润为158.68 亿元。
在港交所上市的腾讯控股也是新经济的奇迹,二十年前,谁能想到一只憨态可掬的“企鹅”,现在深入到了我们社交、支付等众多日常生活。3月13日,腾讯控股股价超过460港元,其市值接近4.4万亿港元。
可以说,富士康上市只是一个开始。2018年,对A股市场来说,更重要的是实现结构转型、服务于新经济新技术。
尚需进一步观察制度安排
市场对新经济充满了期待,而对于CDR的即将推出,国泰君安策略分析师李少君指出,“在代表新经济,代表中国未来产业转型方向的一批海外优质中概股回归后,将会给A股市场带来新的价格锚效应,使国内的定价体系与国际接轨。且这批中概股的回归为市场上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更好的选择。”
但李少君同时指出,CDR回归还应注意兑换中概股的机制是否畅通,如畅通,CDR价格若低于海外对应价格,在套利机制下,CDR价格将上升,将与海外中概股价格相近。且CDR如能直接兑换中概股的机制畅通将带来外汇流出问题,故需要进一步观察相应制度安排。若CDR无法顺畅兑换海外中概股,则可能会直接与分红权利挂钩,CDR便失去了其定价的直接锚,有可能出现内外市场较大的价差,长期来看A股市场的CDR可能会产生溢价情况,类似于AH溢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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