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各地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收减免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优先保障供地等方式给予支持。”江苏省政府近日出台实施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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