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万科独立董事刘姝威致信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称,自己作为万科的独立董事,遵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刘姝威表示,万科是A股市场的蓝筹股,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刘姝威个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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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独董刘姝威致信证监会:请求命令钜盛华七个资管计划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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