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工信部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01-08 14:48

    办法要求,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不得用于置换。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执行等量置换。(工信部网站)

    上一篇

    为何在《前任》面前,宇宙第一大IP原力“失灵”?

    下一篇

    中国局部楼市政策微调 现“一城多策”新风向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