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江西省政府已全额收缴违规使用的置换债券资金10861万元,并按程序扣减了丰城市2017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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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财政部官网再次通报地方债违规案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财政部公布的多个地方违规举债案例中,此次首次涉及地方违规使用置换债券资金行为。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江西省依法严肃处理个别地区置换债券资金管理问题防范存量政府债务风险》一文,经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查和延伸核查确认,江西省丰城市置换债券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置换债券资金、个人违法代持国有股份、私设账外账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
对此,江西省已收缴违规资金,截至目前,江西省政府已全额收缴违规使用的置换债券资金10861万元,并按程序扣减了丰城市2017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亿元。
同时,江西省逐级约谈有关责任单位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直接负责人魏某予以立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丰源公司总经理职务以及高新园区管委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职务,调离高新园区管委会;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高新园区党工委书记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省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明确置换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偿还清理甄别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债务本金。债券资金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执行,坚决杜绝将债券资金转入账外账、挪用置换债券资金等严重违规问题。
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全面开展财务大排查,特别是对承接政府工程多、财务管理薄弱的地方进行重点核查。着力完善招投标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涉及工程、采购的一律进行直接支付。
进一步加强市县监督核查。强化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约谈,并视情节扣减其新增债券额度乃至暂停新增债券分配。同时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对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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