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做假账将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11月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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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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