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不予登记备案”制度出台 问题律师、律所将被行业禁入】11月3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建立了问题管理人不予登记制度和不予登记公示机制,私募行业的自律管理再一次升级。具体来看,《解答》列举了六大类不予登记的情形,并规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为问题机构提供服务并给出肯定意见的,符合一定条件,可能被行业禁入。(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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