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楼市新政:商品住房调价前需向物价部门申报】今天,西安市物价局发布《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9月25日起,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央视)
上一篇
《辉煌中国》之空气质量:以政策密度向污染宣战
下一篇
山东淄博一管道爆炸 影响部分列车正常运行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每经数读|前4个月一线城市TOP10楼盘合计销售超900亿元:上海反超深圳重回榜首,深圳湾沄玺成全国销冠
涉嫌“强蹭”商业航天概念遭证监会立案!巨力索具面临监管风暴,年内已屡次被点名
在华市占率从 23.1% 跌至 9.8%!日系车三巨头集体失速,中国车企开始强攻日本K‑Car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