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楼市新政:商品住房调价前需向物价部门申报】今天,西安市物价局发布《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9月25日起,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央视)
上一篇
《辉煌中国》之空气质量:以政策密度向污染宣战
下一篇
山东淄博一管道爆炸 影响部分列车正常运行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每经热评 | 从漳州杨梅到康保白菜:必须打破“违法保鲜”与“高成本保鲜”的“二选一”困局
国内金价直逼千元,深圳水贝买卖两旺!每经记者实探:有人一单买走一斤多,白银也卖疯了
月赚100多亿元,业绩比长鑫科技更炸裂,又一巨无霸IPO来了!周末还有这些大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