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楼市新政:商品住房调价前需向物价部门申报】今天,西安市物价局发布《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9月25日起,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央视)
上一篇
《辉煌中国》之空气质量:以政策密度向污染宣战
下一篇
山东淄博一管道爆炸 影响部分列车正常运行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美联储主席凯文·沃什上任首日,美股全线走低,英伟达大跌!中概股普跌,阿里巴巴跌超5%;金银大幅下挫,国际油价拉升|美股开盘
“南北奥迪”销售权再调整,上汽奥迪将清空燃油车?三方暂未回应
涉嫌“强蹭”商业航天概念遭证监会立案!巨力索具面临监管风暴,年内已屡次被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