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9月2日晚间,中国首家比特币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国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该交易平台即日起暂停ICOCOIN充值与交易业务,并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9月3日星期日下午6点暂停ICOCOIN提币业务。
记者注意到,ICOCOIN在9月2日暴跌近36%,总流通市值在24小时内蒸发约244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6亿)。此外,数据显示,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43家,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蔡鼎
“一币一别墅”是比特币圈里很流行的一句话,形象地描述了炒币者内心深处对比特币未来的美好期待与想象。但今天,这种天马行空的美梦该醒一醒了。
截至北京时间9月2日晚间,中国首家比特币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国(BTCChina)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该交易平台即日(2017年9月2日星期六)起暂停ICOCOIN充值与交易业务,并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9月3日星期日下午6点暂停ICOCOIN提币业务。本次业务调整仅涉及ICOCOIN交易业务,用户仍能正常进行其他数字资产充值与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ICOCOIN在9月2日暴跌近36%,总流通市值在24小时内蒸发约244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6亿)。
此外,9月2日,比特币在触及5012.66美元历史新高后便出现暴跌,在一日内跌幅超过5%。
昨天(9月2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内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分析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解释道:
ICOCOIN是基于数字货币、区块链领域交易平台ICO币网发型的代币,也属于一个ICO的项目。而ICO币网为了让投资者支持ICOCOIN这个项目,所以发行了ICOCOIN代币,也就是说,投资者在支持了该项目后,就可以去投资相应的比特币或者以外币,然后ICO币网会分配给该投资者对应的ICO币。ICOCOIN跟正常的ICO发起的项目是一样的,只不过做的是基于区块链的一个交易平台,但ICO币网做的主要是发型较为靠谱的ICO币,跟国内主流的那些只会选择技术过硬、成熟的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不同。
“ICOCOIN的代币叫ICO币,总量2亿个。是基于以太坊发行的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数字资产。”该分析师补充道。
顺着该分析师对ICOCOIN的解释,记者还了解到,ICOCOIN(ICO币网)是由杨林科团队发起的一个专注区块链资产的交易平台,而杨林科则恰好又是比特币中国的联合创始人之一。
而杨林科本周三(8月30日)还在自己的微博上写道:自比特币诞生以来,一路跌跌撞撞,各种被监管,交易所也曾多次被传唤,但是我们从没放弃对比特币的热爱和追捧。ICO也一样,打压不是目的,规范扶持才是正道,我有产品,有团队,有公司,服务实体经济方能长远发展!
9月1日下午,杨林科还转发了一条关于ICOCOIN于9月1日正式登陆欧洲交易平台C-CEX的微博。
9月2日晚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比特币中国副总裁赵千捷,他表示,比特币中国仅仅是将ICOCOIN下线,此外不方便透露其他内容。
在比特币“硬分叉”实施、其价格连续暴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截止北京时间9月2日晚间,比特币和以太币从去年9月3日至今累积涨幅已分别达到670%和2792%!虚拟货币大涨的同时,监管层对此非常关注,尤其是那些可能利用加密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昨日(9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由亚洲DACA区块链协会、内蒙古乌海市政府主办的“2017DACA区块链国际高峰论坛”本应在9月2日于北京市内某酒店召开,但该会在召开的前一天即9月1日被突然叫停。“2017DACA区块链国际高峰论坛”组委会也于9月1日晚间发布官方申明称,“由于本次参会人员过多,因场地有限,根据有关精神,基于公众安全等因素考虑临时取消本次大会。”
此外,8月3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发布《关于防范各类以ICO名义吸收投资相关风险的提示》,在该提示中,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指出,国内外部分机构以ICO名义从事融资活动,其中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
该风险提示中指出,
一、国内外部分机构采用各类误导性宣传手段,以ICO名义从事融资活动,相关金融活动未取得任何许可,其中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广大投资者应保持清醒,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有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
二、由于ICO项目资产不清晰,投资者适当性缺失,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投资者应冷静判别,谨慎对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应主动加强自律,抵制违法违规的金融行为。
此外,8月29日,《第一财经》从某区块链技术企业负责人处获悉,证监会正在向部分区块链企业就ICO项目征询意见,研究如何出台规范措施。目前证监会尚处于收集意见和讨论的阶段,对于那些打着虚拟货币的名义进行传销诈骗的ICO项目,证监会表示尤为关注。
8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网公布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以“虚拟货币”名义筹集资金的将可能面临非法集资行政调查。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发现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资金的行为,并且有“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或者以从事理财及其他资产管理类活动、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等名义筹集资金的”的行为时,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
7月25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了《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监测发现,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43家,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此外,ICO融资规模和用户参与程度呈加速上升趋势。
▲ICO融资金额与参与人次时间走势
从ICO平台经营主体所在地域看,广东、上海和北京最多,三者合计占比近六成。从ICO支持的融资币种来看,比特币和以太币占比最高,二者合计占比达90%以上。
(每经记者 蔡鼎 每经编辑 王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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