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商改租”后租赁住房10年内不得转让】佛山市住建局日前发布了发布了《佛山市推进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提出了相关规定和工作步骤。其中明确提出,自然通风、采光和配套设施满足居住生活的商业、办公等项目,不改变使用年限,建设单位、法人或个人可申请改建为租赁住房,并可申请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但是,这些改建后的租赁住房,10年内不得转让。(佛山市住建局)
上一篇
硅锰价格“一路高歌” 概念股两连板!暴涨原因揭秘......
下一篇
BATJ等巨头入局 一图读懂中国联通混改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ETF今日收评 | 农业相关ETF涨超4%,机器人ETF跌超6%
超3500股下跌!培育钻石、创新药领涨;五倍大牛股跌停|A股早盘
VC/PE周报|中微公司出资做LP;茅台跨界押注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