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因两名董事辞职而被外界认为是“股东内讧达成妥协”的兰州黄河(000929,SZ)再出事端。8月10日晚公司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杨世江之一致行动人在6~7月间增持公司股票逾400万股。杨世江作为公司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之一致行动人在增持了2.16%之后才通知公司,且增持行为多发生在半年报披露敏感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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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实习记者 翟敏 每经记者 谢振宇 每经编辑 张海妮
8月10日晚,兰州黄河公告,公司于8月10日下午收市后,收到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世江控制的兰州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地产)及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告知函称,富润地产、新盛投资和新盛工贸于6月23日~7月20日期间,共增持公司股份约401.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上述增持后,3家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4434.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7%。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兰州黄河表示,在上述增持行为发生期间,公司未接到增持人的有关通知,导致公司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对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以前的增持情况及其后续的增持计划进行及时披露。
此外,上述增持行为的发生时间为(6月23日~7月20日),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敏感期(即2017年7月28日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部分重合,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未尽及时告知义务,公司相关部门也未能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上述行为,导致出现了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在敏感期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告知函显示,超400万股中,敏感期内增持的股份约305.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
对于股东此次增持的后续安排,兰州黄河在公告中表示,杨世江表示目前暂时没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并不排除未来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股价运行情况进行增持的可能,并承诺在上述增持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值得一提的是,兰州黄河近来因其大股东和二股东之间的矛盾而备受市场关注。
资料显示,因杨世江曾受到公开谴责,导致兰州黄河在2018年1月5日前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就此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不足,请公司董事会就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受公开谴责事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方案,并予以公告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7年4月,湖南昱成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以“未尽勤勉义务”为由要求罢免杨纪强、杨世汶(二人为杨氏父兄)董事职务并另提名董事。不过,该提案遭否。
6月,湖南昱成再向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新盛投资和兰州黄河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多项决议,并再提关于免去杨纪强、杨世汶董事职务议案。
直至今年8月8日,兰州黄河发布《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杨纪强和杨世汶的书面辞职报告。同为实控人杨世江兄弟的杨世沂也因身体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两名董事的辞职使得湖南昱成的诉求达成。这也一度被认为是兰州黄河大股东杨氏在纷争中选择妥协的结果。从表面看,二股东占得上风。
不过,随着此次增持股份的“暗牌”亮出,事情可能并不那么简单。有分析认为,在放弃董事席位的同时,在股权层面加大话语权也在情理之中。而此次大股东增持是否与此直接相关尚无从知晓。但可以肯定的是,实控人一方已不满足于目前的持股比例。对于上述增持的目的,增持告知函中表述为“基于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较低以及公司近期股价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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