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物流集中发展区内建设仓储设施的供应链管理企业,按照仓储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每经编辑 杨弃非 李晃
每经记者 杨弃非 李晃
2017年8月1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物流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现场发现,《细则》中有关发展供应链物流的内容尤为引入注目,其中包括:加快推进国家供应链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引进培育优质供应链管理企业,将供应链管理企业纳入鼓励类产业,享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引导核心制造业供应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在成都聚集,以供应链推动产业链重构和价值链提升,建立供应链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本地传统物流企业转型发展,优势支柱产业供应链内企业升级改造以及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流与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跨界融合,支持供应链管理企业在物流集中发展区设立区域分拨中心。
此外,对在物流集中发展区内建设仓储设施的供应链管理企业,按照仓储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对租用5000m²及以上标准化仓库给予每月5元/m²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每月10万元,补贴期限2年;对租用3000m²以上冷藏库的,给予每月10元/m²的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每月10万元,补贴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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