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的商业航天,又传利好!下周,A股还能涨吗?
联手金山世游发行《鹅鸭杀》首日新增注册用户超500万,虎牙股价单日涨14.5%
CES 2026观察|机器智能水平与大众期待仍有差距,终端呈现整合趋势
【银监会:不得对“僵尸企业”等四类企业实施债转股】银监会网站8月7日信息显示,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强调,实施机构不得对下列企业实施债转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失信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上一篇
银监会: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时出资比例不低于50%
下一篇
乐视回应:贾跃亭在美每天工作18小时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