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AI披露更多关于与五角大楼协议细节;消息称DeepSeek V4本周或亮相丨全球科技早参
历史性突破!比亚迪2月海外销量首超国内,今日A股、港股双双走强
在全球中转心脏——迪拜爆炸前后24小时:“战争曾经离我那么远,现在却离我那么近”
【银监会:不得对“僵尸企业”等四类企业实施债转股】银监会网站8月7日信息显示,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强调,实施机构不得对下列企业实施债转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失信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上一篇
银监会: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时出资比例不低于50%
下一篇
乐视回应:贾跃亭在美每天工作18小时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